贵州飞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土石方工程、软基处理工程、给排水工程、公路防护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架线和管道工程,钢筋加工及安装,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设备、水电、水暖器材、机电设备、智能化设备安装;电气设备、通风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机械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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