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易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技术开发;市政道路工程;市政设施维护;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房屋拆除工程(除爆破外);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渣土运输;清洁服务;道路清扫;污水运输;垃圾清运;保洁服务;道路标线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管理;销售:装饰材料、消防器材、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五金机电、道路标识及标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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