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九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业机械销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水产养殖;水生植物种植;水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