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明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果、中药材、茶叶、油茶、蔬菜的种植及销售,畜牧、家禽、水产的养殖及销售;农家乐、农副产品加工、收购及销售;苗木栽培、花卉种植及销售;农业物资购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劳务服务;农业旅游观光,组织采购社员所需的生产资料,为社员提供种养业有关的技术和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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