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得宏贸易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钢材、水泥、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水暖器材及配件、管材、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石材、手机、皮革制品、汽车配件、布艺制品、文化体育用品、数码产品、仪表仪器、工艺品、服装、医疗器械,家具批发、零售,安防系统、机械设备,计算机及耗材、网络设备及系统的销售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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