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鸿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灌溉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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