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安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工程监理;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劳务分包;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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