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有民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乐园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营业性演出;小餐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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