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黔灵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家政服务;新生婴儿护理、月嫂、产后陪护服务;保洁服务及用品销售;养老机构服务;护理机构服务;老人护理、钟点服务;家电清洗、清洁服务、农业技术服务;房屋室内外装饰装潢、园林绿化工程、外墙装饰、办公用品及耗材、建材销售五金交电;房屋防水、维修工程、搬家运输及货物装卸、卫生消毒、绿化养护;房屋租赁、中介服务;创业指导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及咨询;物业修缮;电梯保养、维修;用电维护及配件销售;垃圾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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