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渤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公路工程、市政道路照明工程、路桥防护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边坡防护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钢架结构工程、室内外装潢工程、环保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承接、设计及施工;机械设备、电机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制冷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除劳务派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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