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枫香乡新屯村级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牛及其他畜禽、蜜蜂、水产养殖,销售;水果、蔬菜种植,销售;农产品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园建设及休闲旅游服务;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承接农村基础建设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建筑材料销售;休闲农庄;组织采购、供应本社成员所需生产资料;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为本社成员提供包装、运输、加工、贮藏、销售及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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