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永通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制造;砖瓦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砖瓦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