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宏远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资产经营管理、转让、企业担保;会议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二手车经营;建材、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橡胶制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购销;农副产品种植、加工及销售;水泥、粉煤灰加工及销售;五金交电、电讯器材、电力设备、电线电缆、机电设备、消防器材批零兼营;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监控安装及维护;预拌混凝土生产、加工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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