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老班长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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