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万渤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不良资产的收购及处置服务(不含前置审批事项)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协议范围内对信贷逾期户、信用卡透支户及保险理赔户提供提醒、通知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法律信息咨询(不含诉讼及公证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协议范围内的电信增值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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