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匠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特种设备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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