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丹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劳务(不含劳务派遣);水电安装;房屋拆迁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通讯工程、网络工程、智能系统工程、钢架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消防工程、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管网工程的施工;建材、水泥、钢材、五金、电线电缆、建筑机械设备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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