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和平龙鱼村振兴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蔬菜水果种植、生猪代养、家禽养殖、销售、花卉、苗木栽培、销售、园林设计施工、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乡村旅游观光、道路工程、绿化园林工程、水电工程施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土木工程建筑、土石方开挖、建筑工程劳务(只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之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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