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民富种植专业合作社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组织本社成员及同类种植户种植、粗加工及销售中草药、农产品、经果林产品;(二)组织本社成员及同类种植户种植及销售中草药、农产品、经果林产品的运输、供应、储藏服务;(三)组织本社成员及同类种植户开展中草药、农产品、经果林的种植、粗加工方面的相关技术知识培训、技术交流、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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