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路尾坝有机蔬菜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蔬菜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业机械、运输、贮藏、加工、包装服务;引进蔬菜种植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为成员提供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申报和承办蔬菜产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攻关项目。)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