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恒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清洁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洗车服务、代驾服务;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防腐工程的施工;酒店管理;销售:劳保用品、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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