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东林弘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道路施工维护;水利环保工程施工;桥涵、堤岸、桥渠、施工维护;城市给排水管网安装施工维护;城市广场、景观工程施工维护;路灯照明施工维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热力、燃气、通信工程的市政部施工维护;其它市政公用配套设施销售及维护;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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