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德方红樱子高粱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统一组织有机高粱、农产品种植销售;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引进高粱新品种、新技术;农资、农副土特产品;对成员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针纺织品、化肥、农膜、农药、农具。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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