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松贸易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钢结构、水泥、煤灰、水泥制品、五金配件、冷暖设备、排烟设备、电子产品、消声器、防火阀、风机、风口、电器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品除外)、管道设备、装潢材料、电线电缆、金属制品销售及安装;配电工程材料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