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七星关区都市农艺专业合作社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1.组织采购、供应合作社及成员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 2.组织收购、销售合作社及成员生产的农业、农业产品; 3.开展合作社及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4.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及咨询服务等; 5.开展农业基层设施、居家等维修、建设;开展都市农艺、设施农业、饲养业及栽培基质设施的生产加工和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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