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大江商贸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林业产品销售;农业园艺服务;园艺产品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