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雄星农旅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农业观光旅游景区运营与管理;农副产品初加工及销售;道路新修扩建;园林绿化;道路绿化;景区开发;室内外装饰装修;广告制作安装;餐饮服务;食品批发零售;农作物、瓜果、蔬菜、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水产养殖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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