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玄同生态循环养殖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蚯蚓养殖;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果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蔬菜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中草药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水产养殖;种畜禽生产;家禽饲养;牲畜饲养;动物饲养;水产苗种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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