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领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洗车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二手车鉴定评估;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保险代理业务;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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