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安达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长安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装饰美容(洗车除外);二类维修(小型车整车和总成修理、维护、维修救援、小修和专项修理)二手车交易、置换;汽车租赁。(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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