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爱婴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家政服务;母婴用品销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养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酒店管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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