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祥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土石方工程、公路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管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矿山工程、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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