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艺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室内室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广告设计、装潢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喷绘、画册、名片证卡制作,霓虹灯亮化、LED电子显示屏、电子灯箱的制作及安装;海报吊旗、展架条幅制作及安装;室内外装修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施工;宣传片拍摄;广告设计、代理及发布;企业形象设计;提供庆典婚礼服务;会展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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