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鑫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农业种植;农业产业园项目开发、技术推广、营销策划;农业产业互联网推广;农业产品产业宣传、营销、策划;生态农业项目开发;果蔬、农副产品、日用百货、文体用品、各类干货、调味品、粮油、饮料、生鲜、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茶叶、蜂蜜、酒类、保健食品、冷冻食品、水产品、腊制品、肉类的配送及销售;农业产品购销;米、木材、农副产品的购销(涉及定型包装食品的,凭许可证经营);制作、销售热食;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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