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滨行二手车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二手车;汽车租赁;农业机械经营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经营租赁;农业机械批发;汽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汽车新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珠宝首饰零售;钟表、眼镜零售;销售高档烟酒、黄金首饰、手表;车辆回收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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