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路平安道路救援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汽车道路救援服务,汽车维修,汽车零配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机械吊装、安装服务;环保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工程、输水管道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监控系统工程、架线工程;绿化养护,垃圾清运保洁服务;物损评估,现场复勘,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及批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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