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逢喆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宠物饲养;动物饲养;宠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动物园管理服务;娱乐性展览;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餐饮管理;餐饮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休闲观光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