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春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打捞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鞋和皮革修理;箱包修理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卫生洁具销售;环保咨询服务;专业开锁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包装服务;办公服务;科普宣传服务;缝纫修补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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