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镜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其他文化艺术业;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国内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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