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兴硒城乡土地生态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态保护工程施工;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资源监测;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安全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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