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得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屋修缮工程、室内外装潢工程;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建筑幕墙工程;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不含演出经纪);礼仪服务;会务服务;机械设备上门维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保洁服务;高空幕墙清洗服务;市政工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水电安装工程;酒店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一般项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专业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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