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旺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资源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设工程施工;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