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啄木鸟电器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乌当第二分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日用电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设工程施工;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专业开锁服务;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卫生洁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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