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通通鑫劳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水电安装,销售:机电产品、建筑装饰装潢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汽车租赁,机动车事务代理及咨询,房地产事务代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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