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九和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劳务工程、钻探工程、勘察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边坡防护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隧道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管道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房屋拆除服务(爆破除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设备租赁服务;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除砂石)。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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