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通四海环境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境调查与勘查设计服务,环境治理服务,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矿产地质勘查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检测仪器设备研发及销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计划安排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及设计服务,测绘服务,环境评估服务,生态监测服务,地质灾害损失调查评估服务,土地复垦,水土流失防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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