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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及运用,应用软件服务,广告的制作、代理、发布,大数据应用以及开发,销售眼镜,验光配镜服务,眼镜维修、保养服务,销售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光学仪器,健康信息咨询服务,光学镜片研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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