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湖潮乡广兴民旺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种植销售:蔬菜、水果、苗木、花卉;园林绿化、生态农业观光;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以上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下空白】)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