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之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专业作业;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图文设计制作;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家具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橡胶制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办公服务;档案整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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