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之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装饰工程及设计施工;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工艺品设计、家居产品设计、楼宇外观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图文设计与制作;摄影服务、翻译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从事广告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图书、报刊的批发、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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